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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的腾飞
崛起与发展:从濒临倒闭的集体小厂发展壮大成为知名的跨国企业
创立于1984年,崛起于改革大潮之中的海尔集团,是在引进德国利勃海尔电冰箱生产技术成立的青岛电冰箱总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名牌战略”思想的引领下,海尔经过十八年的艰苦奋斗和卓越创新,从一个濒临倒闭的集体小厂发展壮大成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美誉的跨国企业。
2002年海尔实现全球营业额711亿元,是84年的20000多倍;2002年,海尔跃居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之首。
18年前,工厂职工不足800人;2002年,海尔不仅职工发展到了3万人,而且拉动就业人数30多万人。
1984年只有一个型号的冰箱产品,目前已拥有包括白色家电、黑色家电、米色家电、家居集成在内的86大门类13000多个规格品种的产品群。在全球,很多家庭都是海尔产品的用户。
“名牌战略”:中国第一品牌
用户的忠诚度是与海尔产品的美誉度紧紧联系在一起的,18年间,海尔的无形资产从无到有,2002年海尔品牌价值评估为489亿元,跃居中国第一品牌。
海尔产品依靠高质量和个性化设计赢得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2003年,在国内市场,海尔冰箱、冷柜、空调、洗衣机四大主导产品均拥有30%左右的市场份额。在海外市场,据全球权威消费市场调查与分析机构EUROMONITOR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海尔集团目前在全球白色电器制造商中排名第五,海尔冰箱在全球冰箱品牌市场占有率排序中跃居第一。其小型冰箱占据了美国40%的市场份额。海尔产品已进入欧洲15家大连锁店的12家、美国10家大连锁店的9家。在美国、欧洲初步实现了设计、制造、营销三位一体的本土化布局。
2002年海尔实现海外营业额10亿美元,是中国家电业出口创汇最多的企业。
海尔发展战略创新的三个阶段
海尔十八年来的高速发展,最主要的就是靠创新。战略创新起着关键作用。
1. 名牌战略阶段——在1984年到1991年名牌战略期间,别的企业上产量,而海尔扑下身子抓质量,7年时间只做一个冰箱产品,磨出了一套海尔管理之剑:“OEC管理法”,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管理基础;
2. 多元化战略阶段——在1992年到1998年的多元化战略期间,别的企业搞“独生子”,海尔走低成本扩张之路,吃“休克鱼”,建海尔园,“东方亮了再亮西方”,以无形资产盘活有形资产,成功地实现了规模的扩张。 3. 国际化战略阶段——在1998年至今的国际化战略阶段,别的企业认为海尔走出去是“不在国内吃肉,偏要到国外喝汤”;而海尔坚持“先难后易”、“出口创牌”的战略,搭建起了一个国际化企业的框架。
海尔的成功
美国《家电》杂志统计显示海尔是全球增长最快的家电企业,并对美国企业发出了“海尔击败通用电气”这样的警告;英国《金融时报》评选“亚太地区声望最佳企业”,海尔名列第七;美国科尔尼管理顾问公司也将海尔评为“全球最佳运营企业”。同时,张瑞敏也获得了中国企业家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的最高美誉,1999年12月7日,英国《金融时报》评出“全球30位最受尊重的企业家”,张瑞敏荣居第26位。著名的英国《金融时报》发布了2002年全球最受尊敬企业名单,海尔雄居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第一名。2003年8月美国《财富》杂志分别选出“美国及美国以外全球最具影响力的25名商界领袖”,在“美国以外全球最具影响力的25名商界领袖”中,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排在第19位。
近年来,海尔已经有十几个成功的案例进入哈佛大学、洛桑国际管理学院、欧洲工商管理学院、日本神户大学等著名高等学府的案例库,成为全球商学院的通用教材,这在中国企业界是唯一的。张瑞敏本人也作为第一个中国人登上了世界商学院的最高讲台——哈佛大学商学院讲学。
海尔人的目标是:进入世界500强,振兴民族工业!
分析:分析海尔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状况。
疯狂扩张的代价
中联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经国务院批准注册的国有大公司。注册资金6亿元人民币。
公司组建伊始,高层领导不是按规律经营,客观地分析主客观环境,慎重地选择主业,制定正确的战略,脚踏实地地打好公司发展的基础,而是四处“招兵买马”,急速扩大规模。他们在全国各地迅速地注册公司,短短一年时间之内,注册二级公司20多个,三级公司50多个,四级公司更是遍布全国。在注册资金不到位,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本应采取重点战略,以求在部分项目上取得突破,打下基础后再进行扩张。然而,该公司却采取分散兵力,盲目扩张的方式,
几年过去了,偌大的一个公司,竟没有像样的主业支撑,没有知名的品牌挑台,在加上内部管理上的混乱,注定难逃失败的厄运。对其下属的子公司,既没有正确有力的经营战略指导,又没有有效的控制机制,结果,这些公司经营不力,与总公司的关系也极为不正常。挣钱的公司失去控制,不挣钱的公司却围着总公司,要贷款,要担保;欠了债,惹了官事的公司,把官事推给总公司,致使总公司的财务部曾在一年之内被法院封了三次。由于盲目扩张,致使公司从1994年开始,资金周转困难,债台高筑,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失控,陷入了全面危机。于是,国务院及主管部门下令该公司内部整顿,收缩战线,确定主导产业。但是已病入膏肓的中联公司,以无力自救,于1997年,国务院不得不派驻工作组,对该公司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一个曾红极一时的国有大公司倒下了。
分析:你认为以上两者成败的关键是什么?
“抗癌大王”虚假广告案
癌症的治疗一直被公认是当今医学界的难题之一。1994年,好几家有影响的报纸、刊物同时都刊登了一种无需手术、没有痛苦、无任何副作用即可攻克这一顽疾的灵丹妙药“抗 癌大王”的广告。并说,患者得到这种药只需向河北省石家庄市华行医疗保健品发展公司寄出198元钱。
广告详细介绍了“抗癌大王”的药物构成、治癌原理、巨大影响以及荣获多项国内外金奖的情况。华丽、中肯的言辞,使人对该的神奇疗效深信无疑。
广告中称:“该产品历经十几年数千例临床应用表明,对于治疗各类癌症的总有效率为98%。这一重大科学成果的研究成功使得举世震惊,被誉为医学史上的奇迹,被中外众多的癌症患者尊为济世救人的仙丹。”
消费者哪里知道这是一虚假的骗局。所谓“抗癌大王”是一虚假广告。这则伪造批文、伪造广告审批表,盗用生产许可证的虚假广告刊出后,仅在石家庄一地就骗取患者钱财达12万余元,直接影响到几十万患者的治疗!
北京市东城区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的周志认真地审查了这则广告。发现多处违反规定的地方,如广告经营单位在刊登广告时,不得直接刊登出类似疗效达98%这样的具体数字。国家工商局和卫生部颁发的《药品广告管理办法》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说明治愈率和有效率的内容。
据此,东城区工商局对刊登这一广告的新闻进行了检查,又发现:广告发布者留存的证明手续虽然比较齐全,但全部是复印件,广告经营单位都从来未看过原件。
经查“抗癌大王“广告联系人李福祥的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仓安路53号,是一家早已封门的餐馆;华行医疗保健品发展公司的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安路83号,没有这家企业。该企业的实际经营地址在仓安路58号。李福祥早已离开石家庄,不知去向。可“抗癌大王”产品还在继续销售。
河北省医药管理局证明:石家庄华行医疗保健品发展公司刊登所提供的“抗癌大王”健康药店的医疗器械广告证明冀药器经098号文《关于核发“抗癌大王”健康药垫产品批准文号的通知》,均为伪造。冀药器证字035《开办医疗器械企业许可证》,为盗用其他厂的许可证。
东城区工商局在责令有关报纸刊登虚假广告的同时,对这些报纸刊物已立案调查。
分析:
虚假广告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引人误解,从而达到诱导他人购买或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之目的。因此,广告经营单位就有义务在承办或代理广告业务时,查验有关证明,保证其真实性。<广告法>第3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抗癌大王”的美丽传说之所以造成如此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骗子固然可恨,而为其作虚假宣传的报刊杂志等大众传播规定了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虚假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业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本案发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之后,<广告法>正式实施之前,虽不能直接适用 <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但其原则是相通的,适用的。
选自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杨李 刘延山主编《生产经营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案例精析》第五部分第六章409页 辽宁双莲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00-6郑洪娥
退鞋风波
某市百货大楼为了更多地吸引顾客,提高商店信誉和知名度,作出这样一条规定:凡在百货大楼购买的商品,如果购后顾客觉得不如意,只要未损坏商品原样,均可在10个月内退货。这条规定作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顾客剧增,日销售额直线上升。但是在这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具体的问题。
顾客宋某,系市建筑工程公司工人,半月前在大楼鞋帽商场买了一双广东皮鞋,价格为290元。在这个半月中,他发现鞋帮开胶,鞋底也有轻微断裂。于是他到商店要求退货。柜台营业员认为鞋类属于特殊商品,穿用后已不能再行出退货,且鞋帮开胶的主要原因是剧烈运动造成的,属人为原因;鞋底断裂虽属质量上的事故,但也和运动有直接关系,因此不同意退货,但同意给予修补,其费用由商场负责。而这位顾客认为,鞋坏主要是质量不过关造成的,坚持退货。双方互不相让,发生争执,最后这位顾客找到商店负责顾客投诉商管科。商管科的同志认为,这位顾客的要求有一定道理,商店应该对这起质量事故负责任,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此鞋经修补后还有使用价值,故建议鞋帽商场与顾客协商,按修补处理,并给顾客一定的经济补偿。但鞋帽商场领导认为,鞋是由业务部门组织进来的,商品发生质量事故理应有业务部门向厂商索赔,商场不能承担其责任。这位顾客又找到了业务科。业务科认为我们大批量进货,不可能因一两双鞋而找厂家,况且业务科只管进货前的质量事故,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由鞋帽商场负责。
这位顾客在商店各科室手到推诿,冷落,感到非常气愤。一怒之下找到了市消费者协会,要求对此作出公正合理的仲裁。市消费者协会认真听取了顾客的意见,和商场进行了沟通,并委托质量检验部门对皮鞋进行了严格检验。
问题:
1、如果你是消费者协会,你怎样处理?
2、如果你是商店经理,你会怎样解决?
分析:
“退鞋风波”反映了商店人员互相脱责任,也说明在商品进货过程中,商店没有严格把关。企业要想发展,必须有良好的进货渠道,优质服务,完善的售后服务等。鞋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胶水且做工粗糙,造成鞋帮开胶。对此事故,经销百货大楼鞋帽商场应予负责。而商店应对此鞋给予退货,退货所发生损失应由鞋帽商场垫付,然后鞋帽商场可通过业务部门向厂家追索费用。要建议商店各部门对商品进货严格把关,杜绝伪劣商品流入。一旦发生事故,负责不可互相推诿,应建立权威部门,对质量事故做出决断。
作为经理如何对待顾客抱怨。
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是社会主义商业本质特征的体现,应该把服务放在首位。处处为顾客着想,把顾客利益放在首位的作法无疑会赢得顾客的好感和信赖。特别是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企业间的竞争焦点即是争取顾客。当顾客认识到他会在你处放心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享受到更多的满意和便利时,便会义无返顾的充当你的宣传者,招徕大批顾客。赢得了顾客,销量、利润就提高了。
想吸引顾客,提高商店信誉和知名度,就应一切为顾客着想。我们的商场,靠什么来战胜竞争对手?靠什么来面对消费者?没有现代化的经营思想,我们将无法在今日的商战中立足,没有贴近大众百姓的热心服务,企业经营就必然招致失败。
摘自《经营管理案例》第六十二例 155页 主编:吉福林 元美公司 孙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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